浙江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前、燕山左等八卫,及直隶淮安府并淮安等六卫。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浙江道兼理云南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浙江刑名并稽察礼部、都察院事务。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前、燕山左等八卫,及直隶淮安府并淮安等六卫。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浙江道兼理云南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浙江刑名并稽察礼部、都察院事务。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设市长一人,总理市务。下设警察、财政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特别市组织法》与《市组织法》,十九年(公元1930年)
官名。唐置,属中书省,见“正谏大夫”。
官名。即左校丞。
官名。参见“左佥承”。
官署名。见“审官院”。
丙科。汉朝考取官吏分甲、乙、丙等科,唐朝讳“丙”,改“丙”为“景”。《汉书·匡衡传》:“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唐人颜师古注曰“《汉书·儒林传》岁课甲科为郎中,乙科为太子舍人,景科补文学掌故
即“云都赤”。
官名。周朝置。掌管山林贡赋。《周礼·夏官》有“山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山林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官名。周设此官,掌邦国山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职掌参见“典夷乐中士”。
官名。太仓令副贰。秦朝属治粟内史。西汉初隶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后隶大司农。东汉置一员。三国、西晋沿置。东晋增置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南朝皆置,梁、陈隶司农卿,梁又有左、右、中部三仓丞。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