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知府
见“河南府”。
见“河南府”。
官名。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督捕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洲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六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六品下。
快行,又名快行家,为宋朝宫廷中的吏役,供奔走传达命令之役,皇帝出行时随从执衣服器物。元代也有;蒙古语作“贵由赤”。
宫中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妾,地位待遇同公。《汉书·王莽传下》:“备和嫔、美御、和人三,位视公。”参看“和嫔”条。
见“勋武前锋五职”。
年长的君主。《左传文公六年》:“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
官署名。即太子左内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内率府。
官名。三国魏置,隶御史台。《三国志·高柔传》: “文帝践阼,以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转加治书执法。”掌奏劾官吏。时别置治书侍御史,掌律令。西晋省。官名。三国魏置,掌奏劾。《晋书·职官志·治书侍御
参见“御笔”。
官名。三国蜀、吴置。主要担任出使到其它政权的任务。《三国志· 霍崚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 “(罗宪)为太子舍人,迁庶子,尚书吏部郎,以宣信校尉再使于吴,吴人称美焉。”官名,三国蜀置,掌承出使他国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