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狱
监狱名。唐置,据《唐六典》记载,唐代于东都洛阳置河南府狱,河南、洛阳两京县亦均有狱。河南府狱与河南、洛阳两京县之狱,除由府尹和县令管辖外,并受朝廷监督,也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具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双重性质。
监狱名。唐置,据《唐六典》记载,唐代于东都洛阳置河南府狱,河南、洛阳两京县亦均有狱。河南府狱与河南、洛阳两京县之狱,除由府尹和县令管辖外,并受朝廷监督,也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具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双重性质。
①官署名。(1) 西魏、北周地官府置,掌辨九谷之物,管理粮仓,以量国用,长官为中大夫,置一员,有下大夫、上士各一员,统舍人、司禄二上士,神仓、黍仓、稷仓、稻仓、豆仓、麦仓、米仓、盐仓、典、典麹舂、典硙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弘义宫各地丁户,征调兵丁。共设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
官名。春秋置。掌监督市场物价。《庄子·知北游》:“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王先谦集解: “监市,市魁也”。
军队编制名。军队编制最大的单位称“部”,大将军领五部,部的长官称部校尉,秩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秩比千石。“部”下为“曲”,曲设军候一人,秩比六百石。曲下为“屯”,屯设屯长一人,秩比二百石。见《后汉书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掌兵丁征集与输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兵曹及右兵曹史各一人。似其时兵曹还应有左兵曹史。《流沙坠简屯戍丛残》记敦煌郡有兵曹书佐,其地位在兵曹掾、史之下。汉魏以下诸郡均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鼓中士”。
爵名。战国秦置,二十等爵第十四级。秦汉沿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 “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汉成帝时吏民有入谷物助官府赈赡贫民在百万以上者,加赐爵右更,欲为吏补三百石。参见“二十等爵”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户部,掌夏税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三级。秦汉因之。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更即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之谓。爵名,战国时秦置,为二十级爵的第十三级。《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阳攻赵阏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618—626)中秦王、齐王府置,并分左、右,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 置典军、副典军各二员,掌府事,领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及帐内亲兵,侍卫陪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