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道监察御史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掌道事。初为掌道,乾隆十四年 (1749) 确定本道职掌。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三人,皆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掌道事。初为掌道,乾隆十四年 (1749) 确定本道职掌。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三人,皆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
官名。同“太宰”。周朝百官之长。详见 “太宰”。官名。为百官之长,辅佐国君治理国家,相当后代的宰相、总理。《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
宋朝光禄寺所属机构。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官署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
官名。清朝善扑营长官。无定员。于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总掌善扑营之事。
官署名。即唐朝卫尉寺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洛阳)两武库署,收藏保管兵械,以备国用; 东都始置于玄宗开元二十五年 (737)。各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监事、典事等属。
先秦时代诸侯朝天子称觐。《礼·曲礼下》注称,秋见曰觐。后世之王公百官、外国使节等进谒皇帝,称觐见。清朝外任三品以上高级官员每三年得请觐见。每逢庆典,外国使节拜谒皇帝亦称觐见。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
“刑狱贼曹”或“刑狱参军”省称。
即总领之意。东汉以后或用作“录尚书事”的省称。“录”的意思是“总领”,如“录尚书事”,意即“总领尚书事。”“录”始于东汉,但仅限于“录尚书事”,未见“录”其他事。《后汉书·章帝纪》:“行太尉事节乡侯憙
东宫武官名。《魏书·官氏志》记“永平四年(公元511年)七月,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为皇帝的宿卫官,建德初改隶左司卫为左宗卫,掌东宫护卫。
官名合称,即令和丞,正为令,副为丞。在朝中,太常属官有太史令丞、太祝令丞、太宰令丞,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令丞、南宫卫士令丞、北宫卫士令丞,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丞、车府令丞等,见《后汉书·百官二》。在地方,大
女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女正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