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营缮提点所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见“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官名。明末置。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赐上方剑,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权在总督、巡抚之上。
官名,汉置,为乐府属官,二员,主领诸乐人。见《汉书·礼乐志》。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
见“通译官”。
见“三班院”。
官名,辽代“北面边防官”中,有些路设此官,掌管该军之政令,其官署为都统军使司。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官名。辽置, 见“诸统军使司”。
官名。南宋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即门下督盗贼,汉置,为郡佐吏,掌兵卫,长官出,则带剑导从,居则巡察禁防盗贼。也简称督盗、督盗贼、门下督。后世多沿置。见汉《巴郡太守张纳碑》,参看“门下督盗贼”条。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印造交钞库改置。秩正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官署名。元置,属户部。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于燕京交钞提举司下置印造局,
官署名。治北宋都城开封之事。长官牧、尹以亲王充任,但不常置,而设权知府事一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实际长官。受理京城狱讼,小案可专决,大案则上奏。凡户口、赋役、道释占籍京邑者,会其帐籍,颁其禁令。其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