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部吏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次官,佐民部中大夫掌民户数额,下统民部吏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次官,佐民部中大夫掌民户数额,下统民部吏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署名。即太府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府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太府寺为司府寺,以司府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太
官名。即大予乐令,大予亦作太予。东汉明帝纳曹充议,依《尚书·璇玑钤》文改大(太)乐令置。员一人,秩六百石。职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陈序。有丞一人。乐官名,即大予乐令的省称。大予,也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八品下称忠翊校尉,元代为正七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八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七品。
官名。清末高等检察厅及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检察厅与地方检察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从四品,京师地方厅正五品,省地方厅从五品。掌督领本厅各员对
官名。清末设置,为责任内阁的佐官,员额一人,协助总理大臣与协理大臣综理阁务,监督指挥内阁各厅局工作。参见“责任内阁”。
官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始置不详。主宫内储供、监膳事。五代后梁仍置。宋朝属东班诸司使,无职掌,仅为转迁之阶。金朝宣徽院尚食局置,位提点下,从五品,掌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膳食。官名。唐始置,以宦官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设令、丞为长贰,属司州牧。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废。官名。
官名。唐武则天永昌元年(689)始置,隶尚书都省,员一人,从六品上,与左司郎中同为尚书左丞副贰,监管吏、户、礼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位在诸司员外郎上; 中宗神龙元年(705)省,次年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