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司正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使置。为一人,正七品。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使置。为一人,正七品。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官名。元皇庆元年(1312)改回回司天台为监,设监丞二人,正六品,佐提点、监、少监掌司天监事。以回回人充任。明洪武元年(1368)沿置,亦二人,正六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丞。
官名,汉置,掌歌舞乐人。《汉书·东方朔传》:“时有幸倡郭舍人,滑稽不穷。常侍左右……上令倡监榜舍人,舍人不胜痛。”榜:击打。倡:歌舞乐人。官名。西汉乐府令的属官。《汉书·东方朔传》有倡监,颜师古《汉书
官名。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专司奏案,地位略高于中散。长期任职于某一曹署者,冠以机构名,如龙牧曹奏事中散、秘书奏事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后期改官制时罢。
杂任职名。唐制,诸州上县置仓督二人,中县置仓督一人,中下县与下县不置,专掌县仓的出纳监督。
官名。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七七片:“庚辰卜,令多亚口犬。”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集贤殿修撰置,为贴职,从六品。官名。宋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皇太子为之,为临安府长官。九年罢。官名。南宋迁都杭州,升杭州为临安府,正官有尹、少尹,不常置,乾道年间曾以皇太子领尹事,少尹每日接受民间词讼,隔日率僚属至东宫禀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文职土官名。清制,于广西省置一人,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名,金朝中都置。正八品,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值。其官有丞一员,正九品。属官有司吏四人,公使八人。见《金史·百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