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衡署典署、署丞
官名。明置,为蕃育署正副主官。见“林衡署”。
官名。明置,为蕃育署正副主官。见“林衡署”。
官名。清朝銮仪卫主官。顺治四年(1647)改指挥使设。十一年 (1654) 定满、汉各二人。康熙三十一年 (1692),省汉一人。均为正二品。掌銮仪卫之日常工作。宣统元年 (1909),因避帝讳,改称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周王所用的弓弩矢箙,赞助周王行射仪。《周礼·夏官》: “缮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扶拾。掌诏王射,赞
官名,为给事黄门侍郎的省称。秦和西汉有给事黄门,到东汉与黄门侍郎合为一职,称给事黄门侍郎,也简称给黄门郎或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给事中,关通中外。诸王朝见于殿上引王就坐。车驾出,给黄门郎兼受事。见《汉
工部之别称。古者有兴作,必于冬季农隙时,故名。
官名。清朝蒙古各盟长官。清朝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由若干个旗组成一盟,每盟设一人,由理藩院于本盟各旗之札萨克及闲散王公等贵族内拣选请旨简充。掌理一盟之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
官署名。金朝置。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兼领镀铁院。设使、副使、判官领库事,秩从七品、从八品、正九品。下设吏员攒典、库子。官库名。金置于诸京及外府、节镇等处,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设官有使一人,
官名。周朝置。掌铠甲制作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 “函人为甲”。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冯相上士佐官,正二命。
满语官名。汉译为“散骑郎”。清朝王公府属武职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