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局丞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掌木局事务。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掌木局事务。
即二千石曹尚书,为二千石曹长官,掌管刺史、郡国守相、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过事。《后汉书·光武帝纪》:“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谢躬讨郎。”注:“《汉官仪》曰:……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参看“二千
官名。一作“修行”。汉朝置,为郡府小吏。东汉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有循行二百三十人。三国魏、晋沿置。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属门下之职,位在书佐下。《汉官》曰河南尹有循行二百三十人。三国两晋皆沿置。
官名。初为詹事副贰官,协掌宫内庶务,战国秦太后、王后、太子诸宫皆设。秦、西汉沿置,秩从六百石。太后宫所置景帝以后改名少府丞,冠以太后所居宫名,皇后宫所置成帝时省,太子宫所置东汉省。魏、晋以来,唯置于太
官名。西晋置。《晋书·庾亮传》: “(庾统)出为建威将军、宁夷护军、寻阳太守。”参见“护军”。
官名。金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置,属太常寺。从九品,掌检讨典礼,职与博士同,四年(公元1204年)废。
官名,汉武帝元朔四年初置,驻陇西临洮县,俸比二千石,掌统帅驻军,维持地方治安。《后汉书·孝顺帝纪》:“夏四月,复置陇西南部都尉官。”
官名。三国吴置,为中书令属官,可参议国政,权任颇重。官名,三国时吴置,为中书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可参议国政,权势颇重。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并马军专勾司、步军专勾司置。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审校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批粮料历以送粮料院,防止伪冒、欺诈之弊。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转属
清入关前“理政听讼大臣”之俗称。因以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和扈尔汉五人充任,故名。详“理政听讼大臣”。
官名。贼曹长官省称。汉朝郡县置,因与长官关系亲近,故冠以“门下”,为门下五吏之一。掌盗贼警卫事。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晋朝成为专称,为诸郡属官。官名,汉置,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为贼曹长官,门下之职,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