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隋朝光禄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醢十员。唐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供醢醯之物: 鹿、兔、羊、鱼醢; 宗庙用葅以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 又有主醢、酱匠、酢匠、豉匠、葅醯匠等属。宋初存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
即“督捕清吏司”。
即“精奇尼哈番”。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章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次官,员二人,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张轨传》: “(张)天锡数宴园池,政事颇废,难将军、校书祭酒索商上书极谏。”
官名,汉魏皆置。东汉王府、公府、军府皆置参军事,简称参军,掌参谋军事。东汉称丞相为司徒,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魏丞相、相国并称。相国参军事,为相国府属官,掌参谋军事,分正参军和行参军。统称参军事。
侯爵名,三国魏置。《三国志·魏书·齐王芳》:“夏四月,立皇后王氏,大赦。五月,封后父奉车都尉王蘷为广明乡侯、光禄大夫,位特进。”
强梁之臣的省称。即拥有大权的强暴之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是君上无强臣之敌。”《汉书·五行志中之上》:“上失威仪,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后汉书·袁术传》:“徒以幼小胁于强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