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明制,凡出派朝廷大员以皇帝特使的身份,巡视某一地区,处理皇帝交办事务,如都御史之派为总督,巡抚等,称为出使。
官署名。见“尚乘寺”。
见“都军头”。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安。见“六爵”。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即“兀刺赤”。
即“管粮通判”。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马队专科事宜,以及马兵科军士以下各兵科蹄铁、军士之补充,马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马兵专科学堂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 )置,无常员。统率侍中已下至中散等官员。主受诏命,出入禁中,参议军国大事及奉命出使。在建国初期权力很大,尚书省设立后,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