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印给事中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升正四品。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升正四品。
参见“工曹”。
官名。新莽置。与军监同察不奉命者。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监察不奉命者。《汉书·王莽传中》:“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
南诏用以指坦绰、布燮、久赞,犹唐朝宰相,决国事轻重。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酿酒及酒糟制物。设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并糟瓜茄。设提督太监一人,佥书数人。
宋朝各路州军皆拨专款,以为宴请、馈赠官员赴任、罢官及入京往来费用,称公使钱。
1、十国诸侯之长称连帅。《礼记·王制》:“十国以为连,连有帅。”柳宗元《封建论》:“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2、唐朝称观察使、按察使为连帅。白居易《京兆……观察等使制》:“及兵革甫定,思弘风化,则命连帅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三阶,秩从四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保平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名。置营于东安州(今河北安次西),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一镇抚所,十行军千户所,左、右屯田千户所及
武官、侍从官服用之冠。亦称武弁、大冠。《续汉书·舆服下》: “武冠,一曰武弁、大冠,诸武官冠之。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谓之‘赵惠文冠’。”《晋书·舆服》:“武冠,一名武弁,一名大冠
1、屯垦编制单位机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2、屯田部的省称,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