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盗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大理寺左断刑,掌行分探诸案文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 《周礼》诅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始置,掌祆教事务,隶礼部祠部司,后在两京(长安与东都)分设,长官萨宝,另有祆正、祆祝、率府、府史等员。管理袄教的专门机构。唐置,隶属于礼部的祠部司。设官有萨宝,视正五品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
官名。货指金玉,贿指布帛。《周礼》秋官之属有掌货贿中士十六人,原文职掌阙载。贾公彦注:“在此者,盖掌邦国所致货贿,但官阙,不可强言也。”孙诒让《周礼正义》说:“《国语·晋语》云:‘王者成其德,而远人以
官名。“右司马”省称。战国楚置。仰天湖第二五号墓竹简文: “右马之衣, 锦纯, 锦。 ”
官名,汉时封东濊渠帅为不耐侯,三国魏齐王芳正始六年(公元245年)伐之,不耐侯等举邑降,正始八年封不耐濊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正始六年,乐浪(郡)太守刘茂,带方(郡)太守弓遵以领东濊
官名,也省称五威后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清朝对八旗官学生、觉罗学生、算学生、义学生等之统称。乃官员出身之一,属“异途”。其经考试入仕,用从九品笔帖式、库使、外郎等。参见“出身”②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常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仁宗康定元年(1040),令兼领礼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