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书执法
官名。即“治书执法”,见该条。
官名。即“治书执法”,见该条。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五年(1727)设,二人。
官名。南齐置。武帝永明三年(485)省,四年复置。隶少府。官名。南齐少府所属有署,以丞为主官,掌铁器的锻冶。
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置,助理本署公事,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始置,为从七品贴职,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0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肴藏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
东宫武官名。北周有亲卫大都督,掌皇帝宿卫,建德初置东宫左亲卫,属左司卫,掌东宫护卫。任此职者见《隋书·元弘嗣传》:“十八为左亲卫。”
见“湖广行省”。
又作“三珪之位”。一说为三公爵位。一说为三卿爵位。《庄子·杂篇·让王》: “ (楚昭王)谓司马子綦曰: ‘屠羊说居处卑贱而陈义甚高,子綦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郭庆藩集释: “《疏》: 三旌,三公也。
官名合称。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初置,各一人,从二品,位十二卫大将军上,为每卫最高长官。宋朝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为从二品,余为从三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南宋初多不除授,孝宗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