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大夫,俸比六百石,没固定人数,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监狱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羁押无力偿还债务的民事被告人的特种监狱称为管收所,一般都设在看守所内部,其所长及办事人员等均由看守所长及看守所职员兼任。管收期限至多不得超过三个月,管收之费用由败诉人负担。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
又称“邸报”、“宫门抄”。我国最古老的报纸。汉之郡国、唐之藩镇,均置邸于京城,作为来朝时栖息之所,并在此传抄诏令章奏之类,随时向地方传报,故名“邸抄”。明朝各省均于京城设公所,有提塘官专办此事,故又称
官名。金置,为统军司长官,正三品,掌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其佐官有副统军(正四品)、判官(从五品)、知事(从七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统军司》。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佐官,见“尚酝局”。
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的中央级考试。癸好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天国实行科举考试,分为县试、省试、京试三种和文武两科。京试每年举行四次,分别在天王与东、北、翼三王的生日举行,称为天试、东试、北试与翼试。
官名。城局 (贼曹) 长官。东晋末始置。南朝沿置。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参见“城局”。官名。见“公府城局曹”。
官署名。简称布政使司。明清设于各直省之地方政府机构。掌一省之政令及财赋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置。宣德三年(1428)定制,除两京外,有浙江、江西、福建、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
宋朝下等役职名。通常差下户充,或招募,掌看守场务,保管财物。吏名。金置,属草场使,掌积垛、出纳、看守、巡护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