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宋州军府置法曹参军,《宋书·建平王宏传》记宏为南徐州刺史,因事被诛,其旧秀才上书说:“臣昔以法曹参军奉讯于听朝之末。王每断狱,降声辞,和颜色,以待士女之讼。”从上述记载看,其职似为参与刑讯之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为殿中省六尚局之一,掌供奉御用酒醴之事。设典御二人,奉御四人,监门二人,酒人十五人,酒工五十人,掌库二人,库典五人,局史三人,书吏二人。钦宗靖康元年(1126)
官名。见“司驭寺”。
帝王制定的法律。《史记·儒林列传》:“故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以辞微而指博,后世学者多录焉。”《三国志·魏书·任城威王彰》:“代郡乌丸反,以彰为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临发,太祖戒彰曰:居家为父子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置叶尔羌办事大臣,掌叶尔羌回城事务。副职有帮办大臣。其初衔称为协办大臣兼领队事务,后改为帮办兼理粮饷事。属官有章京、笔帖式等。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机构。负责保管档案。内设掌稿笔帖式六人,外郎若干人。
东宫属官。洗亦作先。先马,即前驱。秦置,汉因之。掌宾赞受事,太子出行则为前导。西汉属太子太傅、少傅,秩比六百石,以十六员为额。东汉属太子少傅。三国魏因之,七品。蜀亦置。晋朝置八员,七品,为太子詹事属官
行春,即行县,见“行县”条。
东汉专授未成年者之郎官。《后汉书·左雄传》: “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三国志·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高体壮大,疑朗匿年。”郎官名,汉授未成年
官名。清末邮传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邮传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与阁议。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邮传部尚书为邮政大臣,为邮传部的长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