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交阯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 为户部交阯清吏司长官。一人, 正五品。宣德十年(1435)革。参见“户部交阯清吏司”。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 为户部交阯清吏司长官。一人, 正五品。宣德十年(1435)革。参见“户部交阯清吏司”。
官名。战国秦置。守城官吏。城上分段防守,每段称署,主管官员称署君子。《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戍者城及补城, 令姑 () 堵一岁,所城有坏者,县司空署君子将者,赀各一甲”。
官名。明清礼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 (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西晋置。典田猎及马、牛的牧养等事务,属太仆卿,位在典虞都尉之下。官名。为典虞都尉的佐官,晋设。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属于天王府及诸王府的,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厨、典东厨、典北厨、典翼厨、典燕厨、典豫厨,侯以下直称为侯典厨、相典厨、检典厨、指典厨。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州县官员带中书、门下、尚书省检校官,皆需纳钱,检校太师、太尉纳钱四十千,检校太傅、太保三十千,检校司徒、司空二十千。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丞设。位侍郎之下,正三品,左、右各一人。掌承政厅,任一部总汇之事。
监狱名。清置,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承德(沈阳内)等州县案犯。
使职名。即文思院使,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三年罢置。官名。唐置文思使,五代后梁时改称乾文院使。后唐时复旧。参见“文思使”。
金朝官署名。亦称都麴酒使司,掌酿酒业的课税。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六品、正七品。下设都监二员,正八品; 司吏四人,公使十人。凡京都及真定设都麴酒使司,它处置酒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