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镇都军司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初制,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乾隆 (1736—1795) 以后陆续规定,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
官署名。东晋末诸公府、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掌亲兵卫队,长官为参军。刘裕为相,改与中兵曹共设一参军。南朝宋、齐沿置,凡单设者亦置参军。梁、陈王府、公府、将军府皆置,设参军。
①官署名,或作大官。战国秦置。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秦汉沿置,掌宫廷膳食,由令、丞主之,属少府。魏沿置。晋属光禄勋。宋、齐属侍中。梁门省领太官。陈因之。北魏时,掌百官膳食,属光禄卿。北齐后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周朝宫廷内侍之官。《管子·五行》:“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师、内御,总别列爵,论贤不肖士吏。”
官名。北魏末置。《魏书·尔朱度律传》:“元晔之立,以度律为太尉公、四面大都督,封常山王。”
郡门下及诸曹吏名。东汉始置,《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是干与书佐均为主文书之吏,在郡府中分置于门下及各曹,干地位在书佐之下。《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谓河南郡有门
官署名。隋朝置,隶陇右牧。设帅都督及尉; 炀帝大业三年(607)后置左、右牧监各一员,以主其事。
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设于州或土州内。从六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
官名,汉置,为左冯翊之副,佐左冯翊掌治京师及近郊。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左冯翊”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