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府监
监狱名。明置,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由司狱主管。
监狱名。明置,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由司狱主管。
官署名。即鸿胪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鸿胪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鸿胪寺为同文寺,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名。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六班。陈改为五威将军之一,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 见“智威将军”。
官名。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置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长官,无固定员额,以两制以上充任。元丰改制始正名,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御盏局。见“著帐局”。
官名。同“卿士”。周朝王室执政大臣。《番生簋铭》: “王命摄司公族、卿事、大史寮。”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督察党项别部。以契丹人充任。始置于圣宗太平六年(1026)。
官名。清置贝勒司仪长一人,秩正四品,掌总府中的政令,率僚属以各供府事。
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建太原为陪都,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北京;上元二年(公元761年)罢北京之称,嗣又复为北京。其所在的政区,在隋为太原郡,唐初改为并州,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
官名。东汉中央政府机构所属员吏。如太常所属员吏八十五人中,有学事九人; 太仆员吏七十人中有学事三十一人。晋朝沿置,诸公及位从公者,其府所置属吏,西、东曹各有一人。
官名。战国周王室置。掌制造器物的工官有“左受工”和“右受工”。“右受”即“右受工”省称。《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四五图·银俑刻铭: “右受”,“中府, 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