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府判官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官名。即左领军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领军卫将军。
官署名。民国置,属内政部,受内政部指挥监督,处理首都警察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下设总务、保安、司法三科,督察、训练二处。经内政部核准,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
官名。太仓令副贰。秦朝属治粟内史。西汉初隶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后隶大司农。东汉置一员。三国、西晋沿置。东晋增置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南朝皆置,梁、陈隶司农卿,梁又有左、右、中部三仓丞。北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清末直隶省所属有热河道,辖承德、朝阳二府与赤峰直隶州。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为十五县。次年一月,以此十五县及内蒙古的昭乌达盟(八部十一旗)、卓索图盟(二
即“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官署名。宋置,见“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官名。春秋晋置。晋国军制,有上、中、下三军,皆设大夫。下军大夫位在下军将、佐之下,候长之上,佑助将佐管理军务。《左传·宣公十二年》“荀首、赵同为下军大夫。”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初掌鸟枪、火药事。乾隆五十一年(1786)分设“御鸟枪处”后,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设库长二人,库守九人。官库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主官有
翻译官。《文选》南齐王元长(融)《曲水诗序》:“匦牍相寻,鞮译无旷。”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置五兵尚书,骑兵曹主骑兵。公府亦有骑兵曹:咸熙元年(公元2 64年)始于丞相府置骑兵曹,有掾二人、属一人,秩第七品;大将军府亦置骑兵掾一人,品秩同丞相府。蜀吴无考。东晋初,宋元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