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郑成功设。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参见“正领”。
官名。汉朝为左校令副贰,秩三百石。西汉成帝阳朔三年(前22) 省,东汉复置。北齐、隋、唐为左校署次官。隋、唐置四员,隋从九品,唐正九品下。参见“左校令”、“左校署”。官名,秦汉皆置,佐令掌建造宫室的左
官名,汉初置,掌领兵作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平定敬侯齐受,以卒从起留,以家车吏入汉,以骁骑都尉击项籍,得楼烦将,用齐丞相侯。”
官名。南宋置为侍卫马军司长官,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掌马军之政令。武官名。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西汉太常(奉常)、大司农、少府及水衡都尉皆置都水,设长、丞。主修护水利设施,或收取渔税。太常所属主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大司农、少府所属主管地方水利事务。官名,秦汉皆置。西汉太常、大司农、
官名。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一人,正七品,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保惠司设。掌商业诸事并农工商各公司保护、奖励、调查、禁令事宜,统辖京外各商业学堂、公司、局、厂、兼管本部商律馆、商报馆、公司注册局、商标局。
以观察使为长官之州。宋朝为六等州之第三等,低于节度州,观察使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观察判官、观察支使、观察推官等,又有观察副使专授左降官。辽朝观察州设观察使、观察副使、观察判官、州学教授、助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二至四人,分掌所内事务,并分任各区劝学事务。二年一任,任满后可连任。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