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房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出纳钱物。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出纳钱物。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1291),秩正四品,隶宣政院。置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宣政院所属有大都规运提点所与上都规运提点所各一,秩正四品。每所置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
官名。掌民众百姓教化。春秋战国置。《管子·五行》: “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战国铭刻有大司徒,又有右司徒、左司徒等职官名。
杂任职名。唐置,属中书省,员额二十人,掌驿车事务。
官署名。明朝刑部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各掌其分省刑名,量其繁简,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官名。见“司府寺”。
官署名。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本院文牍、会计、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官若干人。
官署名。元朝置。元末各地地主(主要是汉人)组织地方武装,抵抗农民起义军,自称义兵。惠宗至正十四年(1354)置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管理并指挥本地各处地主武装,免除其差役。以后于汴梁等地又续
官名。辽置,见“行宫都部署司”。
郡门下吏名。晋置,见“郡小史”。
任官制度。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疏名上请而任。详见“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