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虞舜时考绩官吏的制度。每三年考核一次,九年则三考。《尚书·虞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孔安国传》:“三年有成,故以考功; 九岁则能否幽明有别,黜退其幽者,升进其明者。”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皆由政事堂除授,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称堂阙。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公同为二品。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谓官府冗员。《韩非子·和氏》: “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即“膳部郎中”。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七品。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①给事黄门侍郎、黄门侍郎别称。应劭《汉官仪》: “黄门郎日暮入,对青琐门拜,名曰夕郎。”《陈书·文学·许享传》:“授给事黄门侍郎,享奉笺辞府”,王僧辩答曰,“夕郎之选,虽为清显,位以才升,差自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