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巴牙喇专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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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右光禄大夫

    官名。北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分光禄大夫为左、右两阶,皆为正三品寄禄官。徽宗大观二年 (1108) ,改左光禄大夫为宣奉大夫、右光禄大夫为正奉大夫。(1)官名。晋初置左右光禄大夫,其地位在光禄

  • 委署主事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

  • 八法

    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明朝定制,京察、大计之考察标准,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 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清康熙十一年(1672)令以八法填注考语。后改六法之制,遂不用。

  • 考工室

    官署名,汉置,掌作器械,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参看“考工”条。

  • 督促所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 前后省

    宋置内侍省,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简称前省;入内内侍省,所掌尤为亵近,简称后省;合称前后省。

  • 宣纳中士

    官名。北周宣纳下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宣纳下大夫”。

  • 火器营总统

    官名,清设此官。为火器营主官。清代康熙年间始置火器营,设鸟枪护军,每人鸟枪一支,并有子母炮,专司练习火器。《清史稿·职官四·火器营》:“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公、侍卫内大臣、都统

  • 太子右侍率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卫率。

  • 船匠长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船匠长,军衔为准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