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鹰扬卫大将军
官名。即左武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武卫大将军。
官名。即左武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武卫大将军。
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魏书·毕众敬传》:“众敬弟众爱,随兄归国,以勋为第一客,赐爵巨平侯。”
内务部直辖机构。见“筹备立法院事务局”。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二阶,秩从四品中。元改为中引大夫,十四阶第二阶,从二品。官名。金置,为从四品中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名。又称“萨满”。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廷祭祀祝祷、香供之事。顺治元年(1644)定制,设十二人,内司祝长二人。以上三旗觉罗命妇充任。岁有官用缎、纱、绫、绸、绢、杭绸之赐,月有银、米之赏
清代生员名目之一。康熙时因筹饷需要,特许由捐纳而取得府州县学生员的资格。此种生员称为例生或饷生,不久即行废止。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缝工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内司服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由阉人充任,掌帝、后之服饰,并辨内、外命妇之服饰。下设内司服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始行于明永乐(1403—1424)中。凡举人入监,给予教谕之俸。可入监读书,亦可回籍读书。出授教职。清光绪十一年(1885)许各省举人入监,与贡监、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