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肃政台
官署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分肃政台置,监察在京百司及军旅。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左御史台。
官署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分肃政台置,监察在京百司及军旅。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左御史台。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科举制科之一。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长寿三年(公元684年)诏举,苏稷等二人及第。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中统五年(1264),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各种匠役,从事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1272),升正三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缮珍司。官署名。元置,见“随路诸色人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又称“东京统军司”。统领开、保、湖、宁、衍、连等州及顺化、来远等城兵马。官署名。辽代以辽阳为东京,东京都统军使司与东京兵马都部署司,为镇守东京的官署。见《辽史·百官志二》和《
尚书省正副长官泛称。《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传》: “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尚书省的副长官称端贰,即端副,如尚书仆射。《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见“笺”。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吏部别置散官八尉之一,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武散官名。隋开皇中置,秩从八品下。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