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监门府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置,与右监门府统率亲近禁军,同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职任颇重。设将军一员、郎将二员,校尉、直长各三十员,又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等属。文帝仁寿三年(603) ,又置门候百二十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将军为郎将,置直阁六员,其官属同左备身府,又增门尉、门候员,以分掌门禁守卫。唐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 去府字,称“左监门卫”。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置,与右监门府统率亲近禁军,同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职任颇重。设将军一员、郎将二员,校尉、直长各三十员,又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等属。文帝仁寿三年(603) ,又置门候百二十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将军为郎将,置直阁六员,其官属同左备身府,又增门尉、门候员,以分掌门禁守卫。唐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 去府字,称“左监门卫”。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官名。清末设置,专办电政事务。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首次在大沽、北塘海口各炮台与天津之间架设电线,开办电报。当初主要是为了军事联络,次年,试办南北洋电报,初为官督商办,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
殷朝工官合称。《殷虚文字丙编》第五四片:“乙未,酒,多工率口遣。
见“苑副”。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长官,设一人,正五品。详见“上林苑监左监正”条。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副主官,见“警巡院”。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左典禁、右典禁秩均从五品。
官署名。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后成为公府、将军府属曹,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小府不置。南齐、梁、陈沿之。北魏诸州府,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护军府,诸州府,诸镇均置,长官为参军事。掌盗贼徒流事。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保管王的金玉、玩好、兵器、车辆、旗帜、彩色绸缎及一切珍贵的物品。王者掌赐臣民的财物,由玉府供应。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玉府上士,正三命;玉府中士,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由承政厅改设。详见“陆军部承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