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榷酒机构。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设监当官掌之,或募豪民买扑经营。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酒税,分务管理榷酒之事。《宋史·食货志下七》政和四年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
官名。东汉末孙权置,三国吴沿置。时以军兵数少,使胡综征兵于诸县,得六千人,立解烦两部,以徐详领左部,胡综领右部,皆为督,用于侍卫及征战,是直属最高统治者的精锐部队。后解烦兵数量又有增加。官名,东汉末年
即“起居注馆”。
官名。隋置,掌斥候伺奸非,分左右。见《隋书·百官下》。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法典事项。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官名。战国置,为一里之长,掌里之政令。北魏亦置,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负责核实户籍,征发徭役。里长最初可复
官场用语。宋朝尚书省、枢密院属官,持所议公事上都堂禀报宰执,然后施行,称过堂。
官名,掌管捕鱼。《唐六典·河渠署》:“长上鱼师十人,短番鱼师一百二十人,明资鱼师一百二十人。”鱼师,也写作“渔师”。参看“渔师”条。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宗卫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下设长史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并领外府三; 中宗神龙元年(705)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