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使
官名。元朝置。秩从一品。宣政院长官。初置院时,设二员,为长者以朝廷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 下设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后增设断事官、佥院、同佥、院判等职,院使员数也不断增加,皆僧俗并用。文宗时定制,置院使十员: 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 佥院二员,正三品; 同佥三员,正四品; 院判三员,正五品; 参议二员,正五品; 经历二员,从五品。下设吏员若干。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长官,秩从一品,员额十人。
官名。元朝置。秩从一品。宣政院长官。初置院时,设二员,为长者以朝廷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 下设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后增设断事官、佥院、同佥、院判等职,院使员数也不断增加,皆僧俗并用。文宗时定制,置院使十员: 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 佥院二员,正三品; 同佥三员,正四品; 院判三员,正五品; 参议二员,正五品; 经历二员,从五品。下设吏员若干。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长官,秩从一品,员额十人。
官吏自己揭发自己的罪过。《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以仲督为不足问也,不当辟也。辟而不问,是失人也。’遂辞出,投劾而去。”
学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从九品。掌太史院所属星历生的管理、训导。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三阶,秩从四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保平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命妇封号。宋朝初年置,以封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宰相、使相、三师、三公、王、侍中、中书令之曾祖母、祖母、母。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其曾祖母、祖母、母亦得此封。外命妇名。《南齐书
见“物料库”。官库名。宋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改麸面库置,属光禄寺。掌收储米、盐、杂物,以备膳食及颁赐百官之需。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
官名。北魏置,属方舞郎庶长。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诸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威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又称单月选。明朝之制,凡内外官出缺,由吏部选补,其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归单月选。所谓急选,有在选班中快于他人被选补之意。清朝因之,以属于补班之官员入单月选。后又以除班之满洲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