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力武臣
功臣封号。明朝置。武臣因功封公、侯、伯爵者,如特奉圣旨,可得封。
功臣封号。明朝置。武臣因功封公、侯、伯爵者,如特奉圣旨,可得封。
地位低微的官吏。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名。民国置,为一镇之长,由镇民大会选任,管理镇自治事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镇公所的主持人,与乡长平行,职权亦同。参见“乡公所”。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掌办视察全省警务;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
官名,也写作鉤盾、钩盾,汉置,属少府,掌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汉书·五行志第七下之上》:“谓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官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客省官员,在左客省使下。官名。辽置,为客省的佐官,地位在都客省、客省使、左客省使之下。见“客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渔业警察规程》,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渔业警察规程》于民国二十年(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骑侍下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佐蕃部中大夫、小蕃部下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蕃部次官。宣帝即位,复
官署名。参见“督理街道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