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章阁学士、直学士
官名。见“宝章阁”。
官名。见“宝章阁”。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一人,从三品,请简。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官名。清末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总兵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长官。康熙二十四年(1685)上驷院设郎中一人,三十三年上驷院分设左、右二司,次年移郎中于左司掌印,右司由员外郎管。乾隆四十三年(1778)定左司郎中作为坐办堂郎中,专办堂上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造石器。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典是掌各种事务的杂任职,专知御书典为专司御书的典。
官名。即“福建清吏司郎中”。
官名,属中尉,掌领兵巡逻(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中尉》条。
杂任职名。唐于史馆置装潢直一人,掌书籍装帧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长官,亦省称大司徒,员一人,掌民户、土地、赋役、教育、仓廪、关市及山泽渔猎等方面的事务。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地官府”。官名。北周依
杂职掌名。唐代置于上、中、下州,无品,专掌州仓出纳。其下有仓史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