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学士

学士

官名。魏晋南北朝皆置,以文学之士充任,掌典礼、编纂、撰述、修史之事,为文学侍从之臣。唐朝弘文馆、崇文馆、集贤院置,由官员中选文人学者兼任,五品以上官为学士,六品以下官为直学士,掌整理经籍图书。弘文馆、崇文馆学士兼教授本馆学生。又弘文馆有详正学士,掌校理图籍; 集贤院有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掌解释史籍疑义。后相继置大学士,率以宰相兼领。玄宗开元(713—741)以后又置翰林学士,掌内廷制诏。五代增置金銮殿大学士、端明殿学士,护銮书制学士。宋朝置翰林学士、诸殿学士、诸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及侍读、侍讲学士,诸学士皆为侍从,备顾问应对。每月于本俸之外领取添支钱,并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辽朝有翰林学士、宣政殿学士、观书殿学士、昭文馆直学士、崇文馆大学士、崇文馆学士、崇文馆直学士及乾文阁学士。西夏有翰林学士、徽猷阁学士、观文殿大学士,又有番学士、汉学士之别。金朝翰林院有学士承旨、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掌草撰词命。元朝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置学士承旨、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集贤院置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明朝翰林院设学士一人,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兼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明、清两朝又有内阁学士。


1、学校的士人。《汉书·儒林列传序》:“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封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

2、有学问的士大夫。《庄子·盗跖》:“盗跖闻之大怒,目如明星,发上指冠,曰……为我告之,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冠技术之冠,带死牛之胁,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以迷天下之主,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儌倖于封侯富贵者也。”

3、官名。魏晋六朝时,征文学人士,掌典礼、编辑、撰述等事,通称学士,王和节帅也置学士,以师友相待,无定员,无品秩。北齐文林馆学士,北周麟趾殿学士,皆掌撰述。唐代学士,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崇。玄宗开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为学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由其起草;其后礼遇益亲,号为“内相”,以为天子私人。弘文馆也置学士,为该馆长官,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集贤殿书院也置学士,为该院长官,掌刊辑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宋代学士多备顾问、论议、典校,得之为荣;中兴后,“学士率以授中司、列曹尚书、翰林学士之补外者。”置学士的有观文殿、端明殿、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宝章阁、显文阁等。清代内阁有学士,掌敷奏;大学士,掌均国政,赞诏命,议大礼大政。见《新唐书·百官一、二》、《宋史·职官二》、《清史稿·职官一、二》、《历代职官表·翰林院》、《文献通考·职官八·学士》、清代赵翼《陔余丛考·学士》。

猜你喜欢

  • 库长

    即“库掌”。

  • 馆客

    官名。东魏高欢初起兵时,身边蓄养精于术数、风角之人,以备谘询,称馆客,非正式官职。北齐后主时置为官,召颜之推等文士为之,在京撰著。武平三年(572)立文林馆后,改称待诏文林馆。见《北齐书·文苑传》。

  • 审计部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监察院,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审计九至十二人,协审十二至十六人,稽查八至十人。下设秘书处和三厅,分司办事。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监察院

  • 御史执法

    官名。西汉初年置之。以监察百官。《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官名,即御史中执法的省称。御史中执法为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见《通典·

  • 库部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库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诸郎为郎,废员外郎, 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库部员外郎,见该条。

  • 北门南牙

    官名别称。唐朝以北门谓羽林诸将,南牙谓宰相。《资治通鉴·唐中宗神龙元年(705)》:附马都尉安阳王同皎曰:“北门南牙, 同心协力, 以诛凶竖,复李氏社稷”,胡注:“南牙谓宰相,北门谓羽林诸将”。

  • 副军校

    官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军佐

  • 粮食部储备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掌理粮食储备的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 检校左仆射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侨务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侨务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次年四月改隶国民党中央党部,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仍隶属于行政院。掌理本国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