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修书之馆与玉牒、国史、实录、方略、会典各馆均各设置缮写之人,名为誊录。除由顺天乡试荐举未中之生员及会试荐卷未中之举人挑取誊录外,凡举贡生监均可应考。考取分配入各馆的誊录、举贡生监合为一班,贡监生用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右仆射。官名。见“文昌左相”。
教育厅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各掌有关专门事务。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九月九日教育部公布《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规定各省教育厅应设立推行注音符号委员会。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三月二
会 即“第二届国会”,见该条。
专差御史名。金宣宗南迁后,以诸州政务繁多,于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遣御史巡视诸州,初为一年一巡,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
官名。北周置,见“宗师中大夫”。
官名。隋朝尚书省置,设八员,从八品上,协助尚书左、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 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都司郎各一员,为左、右丞副贰,掌都事之职,仍置都事,升正八品,位都司郎下,分隶六尚书。唐朝左、右丞分辖
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其职权略同于“乡董”,参见该条。
官名。周置,掌杀草之政令。见《周礼·秋官·薙氏》。
官名。金置,见“书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