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妃嫔

妃嫔

1、泛指皇帝的妻妾。《三国志·吴书》有《妃嫔传》,泛称吴帝孙权的妻妾为“妃嫔”。

2、女官名。《阿房宫赋》:“妃嫔媵嫱,王子皇孙。”注:“自皇后而下,次为妃,次为嫔,又其次为媵为嫱,皆宫女(女官)之在阿房宫中者。”

猜你喜欢

  • 驿站

    掌传递公文、转运官物、供往来官员使臣休息、过夜的处所。自隋至清皆置,属兵部。清代各省腹地称驿,军报为站。清末改置邮传部。

  • 国史编纂处处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国历编纂处主官,见“国史编纂处”。

  • 太驭中大夫

    官名。周朝设此官,《周礼·夏官》有大驭中大夫二人。大驭即太驭;掌驾玉路祭祀等。此后,除北周设此官外,其余各代都不设。见《周礼·夏官·大驭》。

  • 建德校尉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

  • 教习

    官名。① 明朝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初无定制,宣德五年(1430)始以翰林学士充任。正统十三年(1448)定由内阁于翰林院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请旨充任。万历(1573—1620)

  • 总治河防使

    官名。元置,《元史·贾鲁传》载:“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命贾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

  • 太孺人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七品官员之母。

  • 乡书手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 副局长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协助局长管各局事。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

  • 东台舍人

    官名。即给事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给事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