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工资”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参看“俸”、《清文献通考·国用·俸饷》。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 复名右卫率。
官府发布的施政命令。《周礼·天官·小宰》:“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孙诒让正义:“凡施行为政,布告为令。”
参见“司弓”。
居民编制单位。唐制在里之下以四家为邻,三家为保。邻与保不设长,与秦代的什伍组织不同。而且唐代治安监督之任,在农村寄诸村正,在城中寄诸坊正,故邻里纯为编户计数上的名称,邻与保之别亦仅数量上有奇偶之差,以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梳篦。
官名。东晋、南朝逻所的主将,负责辖区的巡逻、侦候,下设逻将。见《梁书·武帝纪上》、《资治通鉴·晋成帝咸和三年》。
宋朝常平仓提举官、管勾官、监官通称。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掌理征收钱粮。民国时期沿置。
即“直隶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