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印绶符牌。永乐 (1403—1424) 初罢。
学官名。元置,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
官名。明清之仓官。掌地方仓庾之事。明朝设于府者为从九品,设于州县者未入流。清朝隶布政使及各府者为从九品,隶州县者未入流。官名。仓大使之设始于元,主管官仓。明代有布政使司仓大使、府仓大使,秩均为从九品;
官名,汉置,为郡国属吏,掌监神庙祭祠之事。
官名。五代、宋朝军一级统兵官,位在军都指挥使之下。武官名。见“军都指挥使”。
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 “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即“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三国吴置,为史官。与左国史同掌修国史。多以他官兼领。见《三国志·薛综传》。官名,三国吴置,与左国史共掌修国史。《三国志·吴书·薛综传》:“右国史华覈上疏曰:臣闻五帝三王皆立史官。”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一人。掌审查决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