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司直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六员,与评事掌详断,南宋减为一员,正八品。光宗绍熙(1190—1194)初选用有出身曾历任人,兼评事系衔。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 曾有契丹司直一员,章宗明昌二年(1191)罢。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六员,与评事掌详断,南宋减为一员,正八品。光宗绍熙(1190—1194)初选用有出身曾历任人,兼评事系衔。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 曾有契丹司直一员,章宗明昌二年(1191)罢。
即“东平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参见“尚方”。官署名,秦汉置尚方,由令丞主持,掌造皇室所用刀剑玩好之物,属少府,西晋置左、中、右三尚方,南朝置左、右尚方,一令一丞,皆掌造兵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晋书·职官志·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名。《左传·昭公十七年》:“鴡鸠氏,司马也”,杜预注:“鴡鸠、王鴡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参见“少皞”。
官名。明初以南京为首都,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北平为北京,置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所属有六曹清吏司。后又分置六部,各称行在某部。十八年(公元1420年)定都北京,以南京为留都,六部官属移至北京
官名。即“卜”,见该条。
官名。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清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每盟设一人。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场用语。唐、宋贡举考试的一种仪式。凡试进士日,于考场厅前设香案,知贡举官等照规定仪式而拜,举人答拜,然后下帘幕,出示试题,进行考试。
官名。唐玄宗始置翰林学士院,专掌内命,设翰林学士六员。肃宗至德宗(756—758)以后,从中择年深德重者一人承旨,独承密命。宪宗正式置翰林学士承旨,为学士院之长,职权尤重,多至宰相,然犹为职衔,例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