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官大夫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始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始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时间为一月以上、一年以下,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一以下
官名。明代于京师崇文门、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参见“税课司大使”。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县门下吏名。汉制郡置祭酒,属于散吏,县亦置门下祭酒,见于《两汉金石记》一一《邰阳令曹全碑阴》,列于县乡三老之后,而在所有县属吏之前。可见设置此职的目的在于尊老礼贤。参见“郡门下祭酒
官名。北魏置,镇的长官。在不设州郡的地区,如西边、北边诸镇,兼统军民; 在设州郡的内地,主要掌军政,但兼任驻在州刺史时,亦兼理民政。北魏前期多以宗室或鲜卑勋贵为之,多兼刺史,并持节、都督邻近州镇,地位
使职名。①唐朝派遣吊祭周边少数族政权首领及封疆大吏亡故之使臣,玄宗时始置。②宋、金间祭奠对方亡故皇帝或皇太后之使臣。官名。见“祭奠国信使”。
见“道录院”。
官署名。辽朝南面京官。总领上京路财政、赋税等事。与东京户部司、中京度支司、南京三司、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置盐铁使、副使、同知、判官等职。
地方行政区划名。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其后,逐渐推广到内地。王畿内都邑为县,诸侯境内之地亦置。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郡虽大于县,地位却低于县。战国时期
官立学校。北魏孝文帝时西兖州刺史高佑仿郡国太学,于所属县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