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道丞
官名。东汉置,隶大长秋属官中宫署令,员一人,以宦者任之,秩三百石,主中宫阁道。
官名,汉置,属大长秋,宦者,俸三百石,掌中阁道。《后汉书·百官志四·大长秋》:“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复道丞主中阁道。”
官名。东汉置,隶大长秋属官中宫署令,员一人,以宦者任之,秩三百石,主中宫阁道。
官名,汉置,属大长秋,宦者,俸三百石,掌中阁道。《后汉书·百官志四·大长秋》:“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复道丞主中阁道。”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长安四市均设,有丞,主管市政。参见“长安市令”。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长安四市皆置,掌市政,有丞。参看“长安市令”条。
宦者官署。北齐置,属长秋寺。设令、丞、宫教博士等,掌晋阳宫庶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次官,佐民部中大夫掌民户数额,下统民部吏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 西周置。 “”即籥。 一说即《周礼》之籥师。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政,秩从三品,与左、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官名。① 即东都留守。唐玄宗天宝(742—756) 改是称,肃宗复为东都留守。详“东都留守”。②宋朝置。太祖建隆元年 (960) 始置,以亲征泽、潞,由枢密使吴廷祚充任,设留守司,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仆副贰,位在丞上,四品上。北齐置为太仆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朝沿置。隋、唐、五代员二人,协助太仆卿管理车舆厩牧,审计籍帐,通判本寺事务。隋初正四品上,炀帝改从四品,唐从四品上。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管理伤病官兵饮食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