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多为开国县子省称。金朝置,正五品,食邑五百户,无实封。元朝正五品,止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王公侯伯子男
官名。① 明清布政使司之职官。明洪武十四年 (1381)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后改从四品,无定员,皆因事添设,分司督粮道、分守道。清初沿设,称为守道。有通辖全省者,有分辖三、四府州者,因时裁设,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秩从五品,隶太医院。原掌两都行幸医药治疗,后分立行御药局,本司专管上都药仓。置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二员,副使二员。
官名。辽朝大详稳司属官。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宋朝发催纲运官统称。三门白波发运司有催使促装纲,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 催纲,以三班臣以上充任;都大催纲,以京朝官充任。东南诸路水运有催辖纲运。通称催纲官。其官署称催纲司。官名。宋代三门白波发运司有
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分全国为十三部(州),部置刺史一人,秩六百石。无治所,奉诏巡行诸郡,以六条问事,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所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长吏,其次为强宗豪右,诸侯王亦在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授差遣、吏人出官皆理一定选限,称为守选。如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 一选; 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二选; 进士、制举,三选; 九经,四选; 五经、三礼、
传说中的上帝。古时所谓三皇中第一位就是天皇,其次是地皇、人皇。统治天者称天皇,统治地者称地皇,统治人者称人皇,也称泰皇。《史记·秦始皇本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皇帝的称谓。《新唐书·高宗本
清朝巡抚之别称。巡抚的别称。清朝各省巡抚多带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副都御史衔,故称巡抚为“部院”。
见“卫率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