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务院秘书厅

国务院秘书厅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的内部机构。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国务院秘书厅官制》规定,设秘书长一人,承国务总理之命,掌理秘书厅事务。秘书长有事故时,由首席秘书代理。秘书六人,分掌宣达法令、撰拟及保管机要文书,典守印信等。佥事六人,分掌撰拟文书,编纂纪录,保管文书图籍,翻译电文,核对文稿,收发文件,以及掌理会计、庶务事项。主事六人,辅助佥事分理各项事务(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的《修正国务院秘书厅官制》取消首席秘书,改定佥事为十二人,主事为二十四人)。袁世凯于政事堂设参议八人,后改属国务院,职掌略同各部参事,其主要职掌是审议法令。秘书厅的内部组织,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一日公布的《国务院秘书厅分课办事规则》规定,分为三课:第一课,办理机要;第二课,办理一般文书和统计;第三课,办理出纳、庶务交际等事。但据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七日《政府公报》所载,国务院秘书厅设总务、内政、外交、财政、边务、军政、编纂、庶务等八课。临时执政府时期,国务厅设秘书长一人,其内部组织,依照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国务院秘书厅办事规则》规定,分置第一至第五科及会议、电务两处。各科、处均设主任一人为主官、北京军政府时期,秘书厅掌理下列事项:一、宣达政令;二、关于国务会议事项;三、撰拟和保管文书;四、编纂纪录。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十人,佥事二十四人,主事七十二人;必要时得设额外职员,但不得超过正式员额的总数。厅内分科,由秘书长报请总理决定。

猜你喜欢

  • 都堂

    ①即“都省”,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尚书省总署之称。②宋朝百官集议之所。北宋前期设于尚书都省,凡典礼之事当议者,皆下诏都省传当议之官赴都堂集议,由判尚书都省事主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以旧

  • 南护卫府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置太师、太保、司徒等职。官署名,即南院护卫府,辽朝置,掌南院护卫之事。其所属机关有:总理左右护卫司、奉宸司、二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等,属官有:南护卫太师、南

  • 少府海丞

    官名。《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公元1年)“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各一人,人部一州,劝农桑。”颜师古注:“海丞,主海税也,果丞,掌诸果实也。”上文少府海丞、果丞与大司农部丞平举,故知海丞

  • 水曹参军、行参军

    官名。见“公府水曹”。

  • 文职封赠

    参见“封赠”。

  • 六部

    隋唐以后对中央行政机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之总称。隋朝始设。初称吏、礼、兵、都官、度支、工,寻改都官为刑部、度支为民部。唐高宗登基(649),改民部为户部。秦汉时,九卿分掌中央行政事务。

  • 司义侍郎

    官名。亦称“司义郎”。南朝梁置,为皇帝的经学侍臣。《陈书·周弘正传》:梁武帝“普通(520一527) 中,初置司文、义郎,直寿光省,以弘正为司义侍郎”。

  • 编修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 规措

    官名。金朝设此官,正七品,掌灌溉民田。见《金史·百官三》。

  • 主考

    明清乡试之主持者。又称“主司”。由皇帝简派。明朝每省用二人,清朝每省正、副各一人,惟顺天乡试用三人。考差主要由推举产生,乾隆(1736—1795) 中改用保举、考试并行之法。掌理批阅士子试卷,分别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