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帐都详稳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官署统称。太平天国管理百工技艺的生产机构。金田起义后不久即在军队中设置,咸丰三年(1853)定都天京 (今南京) 后,又加扩充。设于军中者,有典旗帜、典炮、典铅码、典红粉、典硝、典铁匠、典木匠、典竹匠
官名。南宋民兵统兵官。高宗建炎二年(1128)置,统民兵五十人,设队副佐之。一队之长,凡是以队为编制单位的队的长官称队长。《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负责审定各学堂教科书、参考书,检查私家撰述,刊布有关学务之书籍报章。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①天子、诸侯之嫡子。《仪礼·聘礼》:“世子之丧。”贾公彦疏: “世子,惟据天子、诸侯之子。”《白虎通·爵》: “所以名之为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绝也。”后世则称继承王位、爵位者为世子,多由长长充任。②清
官名。元置,为纹锦总院长官,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见《元史·百官一》。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制,博士限年五十;从军至五十六岁衰老免归者得为亭长;又选举孝廉有限年四十的规定,则其入仕当在四十以上;博士弟子限年十八以上,一岁课试,通一艺者得补官,则其任用年龄至少当在二十左右。
官名。即“司录参军事”。官名。(1)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宋承唐制,诸州称录事参军,诸府称司录参军(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
官名。西夏置,见“官计司”。
官名,属右户将,掌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右户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