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会司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订立约章,奏派使臣,更换领事,各国使臣觐见、会晤,本部官员升调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属外务部。掌各国使臣觐见、会晤、请赏宝星、奏派使臣、更换领事,及本部司员升调保奖等事务。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额外行走各六人。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订立约章,奏派使臣,更换领事,各国使臣觐见、会晤,本部官员升调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属外务部。掌各国使臣觐见、会晤、请赏宝星、奏派使臣、更换领事,及本部司员升调保奖等事务。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额外行走各六人。
官名。三国魏由大行令改名,掌接待四方宾客,管理诸郡设在京城的客邸。七品。隶大鸿胪。南齐亦置。官名,即大行令,三国魏改大行令为客馆令,掌接待四方宾客及郡国邸。属大鸿胪。南齐沿置。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漕运等事。始置于圣宗开泰三年(1014)。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改磨勘京朝官院置,差遣院亦并入。设知审官院二人,由侍御史知杂以上充任。掌考校京朝官殿最,定其官爵品级,分拟其内外任使,奏报皇帝。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审官东院;
县的等级之一。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
官署名。明朝牧养军马的机构。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往往不隶卫,而直属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择使司。
官名。唐置,属采访使。员额二人,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后改为观察判官。参见“判官”。
官名。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遣柱国韦洸安抚岭外,仁寿四年(604)又以杨素为河北道安抚大使,皆为行军主帅之兼职。唐太宗贞观(627—649)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有安抚、巡察、存抚等名,后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集贤殿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掌刊辑经籍。宋沿置,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称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王国属官,晋朝平原、汝南、琅玡、扶风、齐等大国各置一员,位舍人下; 其后演为典府丞。至隋朝又有典府长、丞,掌府内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