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吏科之谏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四人,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又南京吏科亦设一人。分掌吏部引选之诸旨,外官领文凭之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之具奏及拾遗纠其不职者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1729)升为正五品。分掌稽核人事,注销吏部、顺天府文卷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明清吏科之谏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四人,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又南京吏科亦设一人。分掌吏部引选之诸旨,外官领文凭之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之具奏及拾遗纠其不职者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1729)升为正五品。分掌稽核人事,注销吏部、顺天府文卷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女真部落首领称号,金建国后转化为军事组织官员或爵号。熙宗改制后废。官名。金朝建国前称小部族头领为“勃堇”,意思是“乡长”“邑长”;掌管本部族军民事务,为世袭官职。见《金史·百官一》。
见“议曹从事”。官名,即“议曹从事,”详此条。
“小驾部下大夫”的省称。
集贤殿修撰、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等简称。
宋代俗称中书门下为中书门下内省,详见“中书门下”。
官名。①西汉武帝始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有丞、司马等属官,位次列卿。掌本营骑士,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初改名“骁骑校尉”,建武十五年(后39)复故,隶北军中候,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秘书省加置,二十员,从九品,掌抄写御书。官名。隋炀帝干秘书省设楷书郎二十人,从九品,《隋书·百官志下》记其“掌抄写御书。”唐代改为“楷书手”,见该条。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吕范传》:“(吕据)还拜偏将军,入补马闲右部督,迁越骑校尉。”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吴书·吕范传》:“还拜偏将军,入補马闲右部督。”
官名。简称理刑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设满洲二人,蒙古四人。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魏书·毛修之传》:毛法仁“高宗初,为金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