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羽书。皇帝征召军队的一种文书。上插鸟羽,表示紧急,必须尽快传递。《汉书·高帝纪》:“吾以羽檄征天下兵,未有至者。”颜师古注: “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以鸟羽插之,示速疾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福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次兄洪仁达为福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福”,始有是爵
见“十光将军”。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 (后9),以王奇等十二人为五威将,颁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 又赍印绶,凡王侯以下及官吏名更改者,外及匈奴、西域诸侯,皆授新室印绶,收故汉印绶。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后中五帅。衣冠车服驾马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掌征南苑地赋,并治园庭事务。顺治十六年(1659)设,额定一人,正五品。初隶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都虞司,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
官署名。北齐始置,为管理仓储市易,供应宫廷粮食薪菜、百官禄廪的事务机关。设卿、少卿、丞各一员,领平准、太仓、钩盾、典农、导官、梁州水次仓、石济水次仓、籍田等署。历代沿置,掌粮食储积、仓廪管理及京朝官禄
朝会时所执的手板,有事则书于其上,以备遗亡。西周春秋时已有用笏之制,自天子至士皆执笏。《礼记·玉藻》说:“笏, 天子以球玉, 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集解引孙希旦说:“象,象牙也,
官名。见“尚方令丞”。
明朝卫所制度。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分千户所、百户所。参见“千户所”、“百户所”。官署名。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多以所为称,后渐改为局。如初设劝业所,后为实业局,初设劝学所,后为教育局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七人,掌审查交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