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置于马步司,以牙校充任,掌鞠讼刑狱。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宫廷音乐。官名。后魏置太乐博士,北齐称太乐令丞,北周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乐署》、《魏书·官氏志》
官名。晋朝置,职掌同平南将军,唯资深者得任之,二品。历朝皆不常置。南朝宋二品,梁、陈皆较平南将军进一阶,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二品中。参见“平南将军” 。
亦作“五百”。汉朝官署侍从小吏,职在导引,问事。《后汉书·宦官传·曹节传》李贤注引韦昭《辨释名》曰: “五百字本为‘伍’。伍,当也; 伯,道也。使之导引当道陌中以驱除也。”
阶官名。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正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医候郎。见《金史·百官一》。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
流外官名。唐置于太子率更寺,员额六人,秩流外四品,掌知漏刻。
官名,汉置,掌北军(禁卫军)财务。《史记·田叔列传》:“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