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天台监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长官:金为司天台的副长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之下。详见“司天台”。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长官:金为司天台的副长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之下。详见“司天台”。
官名。元明清置,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见“都转运盐使司”。
吏名。清朝外吏之一。清制,外吏有四: 书吏、承差、典吏、攒典。承差乃总督、巡抚衙门之办事人员。详见“吏”。清朝官署中一般书吏的通称,也叫“经承”,如堂吏、门吏、都吏等。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为知府手下的直属事务官,掌上下文移、出纳文书等。明朝顺天府经历为从七品,一般府的经历为正八品。清代沿用明朝官制。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明史·职官四·府》、《清史稿·职
任官制度。明定制,指对官吏正式授予官职。京官部寺所属,必考满后始实授; 御史、中书舍人必经试职后始实授。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明清之制,凡正式任命实缺官员称为实授。有吏部始授即为实授者,亦可由试署改为实授
清代户部所属的税收机关。清制以征收百货税的税关归属户部,称为“户关”。据《光绪会典》卷二十二与《光绪会典事例》卷二三五所载,户关分设于以下各处:京城有崇文门、左翼、右翼;直隶有通州、天津关、津海关、山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官署名。金置,掌
官名。金设于同知宣徽院事下,正五品。元设于佥宣徽院事下,置二员,正四品。官名。元置,为宣徽院的佐官,员额二人,正四品,位在宣徽院事之下。
官名。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 (926)置,掌四方书奏,多由翰林学士充任,班在翰林学士之上。北宋初沿置,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 改文明殿学士,后不复除授。仁宗明道二年 (1033)复置,与文明殿学
官制用语。宋朝经殿试合格进士的等级。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殿试进士,始分三甲取士。其后虽多分为三甲,但有时亦不分甲,有时则分二甲或五甲。分五甲时,此为最低一等,赐同进士出身。元、明以后,固定
参见“管学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