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中书省事
官名。元朝置。简称参议。设于世祖中统元年(1260),秩正四品,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掌左、右司文牍,总管六部事宜,参预宰相会议军国重事。初设一员,至元二十二年(1285)增至六员。成宗大德元年(1297),定制为四员。
官名。元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置,属中书省。秩正四品,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定制员额四人,职典左右司文牍,管辖六部,参与军国重事。
官名。元朝置。简称参议。设于世祖中统元年(1260),秩正四品,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掌左、右司文牍,总管六部事宜,参预宰相会议军国重事。初设一员,至元二十二年(1285)增至六员。成宗大德元年(1297),定制为四员。
官名。元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置,属中书省。秩正四品,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定制员额四人,职典左右司文牍,管辖六部,参与军国重事。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官名。隋朝诸郡、县属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九人。掌审查请愿事项。
(公元1314年)升正三品。七年(公元1320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废, 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四年 (公元1327年) 复立司,秩仍正四品。设达鲁花赤、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各二人,知事、
官名,辽朝置,掌皇太后宫诸司之事。见《辽史·百官志》。
宋朝乡村基层组织名。太祖开宝七年(974),设于乡里之间,置户长掌催纳租赋,耆长掌维持治安。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之忠部长官,居司政(比仆射)下。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始置,属刑部,掌复审阅天下大辟狱案。南宋因之。
辽官名。南面官,秘书监官员,在丞下,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