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长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为参军处的主官。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后,不置参军处,但仍设参军长。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为参军处的主官。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后,不置参军处,但仍设参军长。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令行在复置宗学,设宗学谕、宗学博士各一人,掌宗学之事。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审查颁行教科书,收管本部所用参考图书,编录各科学艺报章。额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此外,亦可酌派本部他司人员或各学堂教员之熟悉科学者助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置,在伊阳(今河南嵩县西南),有监、副监、丞各一员,监作四员,掌采伐材木。② 官名。唐朝将作监伊阳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置,与右监门府统率亲近禁军,同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职任颇重。设将军一员、郎将二员,校尉、直长各三十员,又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等属。文帝仁寿三年(603)
官名。元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官名。宋置,掌收采薪柴以为河防的材料。《宋史·河渠志》载:“旧制,岁虞河决,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余万,谓之春料。诏下濒河诸州所产之地,仍遣使会河渠官吏乘农隙率丁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监。见《通典·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其长官称监,掌纸务,九品。《通典·职官十八》。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西汉时大守、县令的任用,本无籍贯的限制,本郡人亦可为之。其掾属则须完全用本郡人,而用他郡人则为特例。如《汉书·京房传》记“元帝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房自请愿无属
官署名。即“理刑清吏司”。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守陵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