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仓吏
县分职吏名。秦置,《史记·货殖列传》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督道”为秦时仓名,见陈直《史记新证》。
县分职吏名。秦置,《史记·货殖列传》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督道”为秦时仓名,见陈直《史记新证》。
官库名。宋朝置,隶太常寺,掌收储大乐祭器,设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
官名。辽朝北面官,宣徽南院官员。在南院宣徽副使下。官名。辽代宣徽南院设此官,为该院副贰长官,协助南院宣徽使共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宣徽南院》。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
官名。辽朝置。设于太祖时,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统领汉人事务。置汉人枢密院后,废。官名。辽太祖置,为汉儿司的长官,韩知古曾任此职。参见“汉儿司”。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指汉灵帝时十二位祸国殃民万人恨的十二位常侍。《后汉书·宦者列传·张讓传》:“灵帝时,讓、忠并迁中常侍,封列侯,与曹节、王甫等相为表里……是时讓、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饮官令,正八品,饮官丞,正九品。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正二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北门之左右。并银甲,左执犀环,右执兕环长刀。”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二年(1876)始设。三十三年,定制为正一品,特简。掌处理重大国际交涉事务。无定员,有事权置,毕乃省。其属官有头等参赞官、头等通译官等。参见“出使大臣”。
官名。西汉少府所属有御府,掌管金钱出纳,可以说是少府的金钱库;同时也管衣服和刀、剑、玉器采缯等珍玩之物的出纳。置令及丞。东汉时御府令由宦者担任,职掌也有所变化,《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典官婢作中衣